近日,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廣東省進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資力度的專項實施方案》(粵商務規字〔2024〕2號),對符合有關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實施獎勵,快來一起看看吧~
獎勵主體
在廣東省內各市依法設立並登記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含港澳台資企業),不含金融業、房地產業企業。
獎勵內容
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獎勵
對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6市設立的年新增實際外資金額合計達5000萬美元及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含港澳台資企業)進行獎勵。
- 重點賦能高技術產業和製造業:
高技術製造業企業按不高於新增實際外資金額的3%的比例予以獎勵,其他製造業、高技術服務業企業按不高於新增實際外資金額2%的比例予以獎勵,其他行業企業按不高於新增實際外資金額1%的比例予以獎勵。 - 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5億元
高技術製造業、其他製造業單個企業在當年最高獎勵5000萬元,實施方案執行期內累計最高獎勵1.5億元;高技術服務業、其他行業單個企業在當年最高獎勵2000萬元,實施方案執行期內累計最高獎勵8000萬元。
鼓勵設立外資跨國公司總部
對經省認定的外資跨國公司總部,註冊地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6市且年新增實際外資金額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每家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
實施期限
本實施方案執行期限為2023-2027年,期滿後根據法律、法規等規定和經濟發展形勢的需要評估確定是否進行政策調整或延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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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UxWhfnejZxhGFwry7qSE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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