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年,鼓勵支持創業就業實施辦法印發!

第一章 支持港澳青年就業成長

Part. 1
就業補貼。對到南沙區就業執業的港澳青年,給予一次性最高12萬元就業獎勵。對在南沙區就業執業的港澳青年,按其每月應納稅工資薪金的20%給予薪金補貼,每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0元。

Part.2
招聘錄用獎勵。對引進並促成10名及以上港澳青年到南沙區就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業及相關聯的現代服務業企業、組織或機構,給予累計最高10萬元促進就業獎勵。對錄用2名及以上港澳青年的用人單位,給予累計最高20萬元招聘錄用獎勵。

 

第二章 支持港澳青年實習研修

Part.3
實習支持與獎勵。每年安排不少於200萬元資金用於港澳青年學生實習項目的補貼獎勵。南沙區為港澳青年實習提供崗位及住宿、用餐、交通、保險等後勤保障服務。

(一)對參加港澳青年學生南沙“百企千人”實習計畫並在期間獲評優秀的港澳青年給予一次性3000實習獎勵。

(二)對接收參加政府部門短期實習實踐專案的港澳青年的實習就業基地,按照每人2000的標準給予實習就業基地獎勵。

(三)對參加港澳應屆畢業生“職場菁英”就業見習計畫的港澳青年給予每人每月4000實習補貼。

 

Part.4
技術技能提升補貼。對在南沙區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港澳青年,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職稱提升補貼。對參與職業技能培訓並考取職業資格證書或獲得執業資格的港澳青年,給予一次性最高3萬元技能培訓提升補貼。

 

第三章 支持港澳青年創業發展

Part.5
創業補貼與獎勵。對在南沙區創辦企業的港澳青年給予全鏈條補貼與獎勵,並開闢港澳青創企業落戶綠色通道,提供登記註冊、場地租賃、人才招聘、法律諮詢等全方位服務。鼓勵支持港澳青創專案積極對接市場、培育市場,發起設立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金,重點投向港澳青創企業。

(一)對在南沙區註冊成立並符合一定條件的港澳青創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落戶補貼。

(二)對參加國家、省或粵港澳大灣區市級相關部門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並落戶南沙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項目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獲得大賽獎金高於5萬元的按照1:1配套,最高30萬元獲獎配套獎勵。對推薦港澳青年創新創業項目參加上述賽事,並以獲獎項目落戶南沙的境內外企業、社會組織或專業機構,給予每年累計最高10萬元獲獎推薦獎勵。

(三)對獲得香港、澳門特區政府或市級及以上相關政府部門資助,並落戶南沙區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專案,給予1:1配套、最高100萬元政府資助配套獎勵。

(四)對在南沙區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內租賃自用辦公用房或經營場地的港澳青創企業,給予每月每平方米最高80,每年累計最高30萬元場地租金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租金總額。

(五)對參加境內外知名行業展會的港澳青創企業,給予每年累計最高10萬元參展補貼。

(六)對在南沙區註冊成立並符合一定條件的港澳青創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創業成長獎勵。

(七)對在南沙區銀行業金融類機構申請創業貸款的港澳青創企業,給予累計最高30萬元貸款貼息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貸款利息總額。

(八)對獲得有償擔保的港澳青創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擔保費補貼。對購買或獲得履約保證保險、有償商業保險的港澳青創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企業保險補貼。

(九)鼓勵南沙區內金融機構加大對港澳青創企業的金融支援,對向港澳青創企業提供貸款後產生不良貸款的南沙區內合作銀行及其他相關金融機構,按照單一貸款企業累計最高250萬元,給予貸款風險補償。

(十)鼓勵風投基金投向南沙區內的港澳青創專案,對持有港澳青創企業股權2年以上的公司制或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企業,按照投資額度累計給予最高1000萬元投資規模獎勵。

Part.6
青創基地補貼與獎勵。鼓勵苗圃(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等創新載體立足南沙區戰略定位和自身優勢,突出服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的基本定位和專屬功能,打造成為特色化、國際化、示範化、標準化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

(一)完善港澳青年創業基地矩陣,每年綜合評估南沙區內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載體運營情況,認定一批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

(二)每年對已認定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進行運營成效考核,每年對當年度通過考核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給予100萬元基地考核補貼。

(三)打造一批具有示範性、引領性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對獲香港、澳門特區政府或市級及以上相關政府部門授予榮譽稱號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給予1:1配套、一次性最高100萬元基地榮譽獎勵,並視為通過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認定,在基地考核中予以適當加分。

 

第四章 支持港澳青年交流交往

Part.7
活動補貼與獎勵。鼓勵支援在南沙區及港澳地區舉辦粵港澳青少年交流活動。

(一)鼓勵在南沙區舉辦大型粵港澳青少年交流活動,或在港澳地區舉辦面向港澳青少年展示推介南沙營商環境、經濟發展或南沙與港澳合作的大型活動,對主辦或承辦上述活動的境內外企業、社會組織或專業機構,給予每年最高50萬元重大活動補貼。

(二)鼓勵在港澳地區舉辦促進港澳青年來南沙實習就業創業的活動,對主辦或承辦上述活動的港澳高等教育院校、社會團體、行業協會或創新創業機構,給予每年最高10萬元港澳交流獎勵。

(三)對引進大型粵港澳青少年活動的境內外企業、社會組織或專業機構,給予每年累計最高10萬元活動引進獎勵。

(四)支持港澳青少年創作符合南沙區與港澳地區區域定位、人文特點、歷史文化傳承的藝術項目,對推動上述原創藝術專案在南沙展出的境內外企業、社會組織或專業機構給予一次性2萬元藝術展示獎勵。

Part.8
研學交流補貼。對常態化接待港澳青少年、開展粵港澳青少年特色活動或打造粵港澳青年成果展示區的境內外企業、社會組織或專業機構,給予每年最高10萬元研學交流獎勵。對組織港澳青少年來南沙區研學考察的境內外企業、社會組織或專業機構,給予每年最高10萬元的組織交流補貼。

 

第五章 支持港澳青年安居樂業

Part.9
港澳青年一卡走南沙。為港澳青年發放“港澳青年人才卡”,對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發放生活消費補貼與醫療保險補貼,在南沙區內可享受居留、住房、子女入學、就醫、工商、稅務等全方位綠色通道服務。

(一)打造港澳青年人才公寓,解決港澳青年住房之憂。鼓勵港澳青年申購南沙區共有產權住房和商品住房,提供一對一諮詢申購服務。

(二)對在南沙區就業創業的港澳青年,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住宿補貼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補貼及每年最高5000元醫療保險補貼,住宿補貼、醫療保險補貼金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費用總額。

Part.10
依託南沙區內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打造線上線下互通的港澳青年服務驛站,建立首席服務官制度。推動每一個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配備一名首席服務官,搭建專業運營管理和服務團隊,為基地場地、運營、專案引進、孵化等提供“一條龍”全週期服務;為入駐基地的港澳青創企業提供專業稅收、政策解讀、法律援助等全方位政企服務;為來南沙區遊學、實習、就業的港澳青年提供全流程“一對一”定向管家式服務和適應性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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