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金融業高品質發展扶持辦法》

一、政策背景

2017年,我區出臺了《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金融服務業發展扶持辦法》(簡稱“前期金融政策”),納入全區“1+1+10”產業政策體系,政策已於2022年12月31日到期。前期金融政策實施以來,金融業增加值、GDP占比、納稅總額、存貸款規模、進口貢獻等指標連續多年快速增長。南沙金融業從零起步,GDP占比快速上升至2022年的7.91%;存款餘額從1112億元增長至2648億元,貸款餘額從809億元增長至2560億元;新增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引進飛機244架,新增進口貢獻累計近840億元人民幣。形成跨境金融、航運金融、綠色金融、金融科技、融資租賃、商業保理、股權投資、期貨交易等八大特色金融板塊,集聚23種細分金融類企業,新增落戶8家持牌法人金融機構、上市企業10家。金融業已躋身南沙五大重點產業之一,並在平臺建設、改革創新、特色金融板塊、對外開放合作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成效,政策對產業發展帶動作用顯著。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實《南沙方案》對金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廣聽意見、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充分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做法,研究編制了《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金融業高品質發展扶持辦法》(簡稱“金融15條”),主要編制情況如下:一是在編制理念上,“金融15條”編制主要體現從“注重量的飛躍”到“注重質的提升”的發展理念,體現從“聚焦自我發展”到“引導服務實體經濟”的政策導向,體現從“全方位普及”到“突出特色發展”的發展方向。二是在政策內容上,“金融15條”包括集聚金融機構、鼓勵業務創新、服務實體經濟、優化營商環境四個方面內容。既有落戶、經營貢獻、增資擴股、辦公用房、企業上市、直接融資、間接融資等普惠性支持措施;也有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進駐支援、跨境金融業務、綠色金融業務、融資租賃業務、企業上市等特色措施;還有產業聯動、並購重組、特色金融創新、金融高品質活動等創新舉措。三是在適用主體上,“金融15條”既適用于金融企業招商落戶、紮根發展;又可適用於實體企業獲取金融服務,發揮資本活水作用;還可適用于金融領域相關行業或專業組織開展金融行業專業研究、舉辦金融高品質活動,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二、政策要

(一)集聚優質金融資源,助力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

一是大幅度提升金融企業落戶支持。落戶支持從原來政策最高獎勵1800萬元大幅提升至最高獎勵5000萬元,大力吸引金融企業落戶南沙;通過辦公用房補貼,對金融企業購房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租房用於辦公用途的,每年給予最高300萬元補貼,最長3年;支持金融企業入駐明珠金融創新集聚區,使企業紮根發展更安心。

二是多措並舉鼓勵金融企業發展壯大。通過經營貢獻獎勵,給予金融企業本區經營貢獻最高100%獎勵,哺育企業持續成長;通過提升能級獎勵,對企業發展壯大並獲評世界500強等榮譽的,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通過增資擴股獎勵,對持牌法人金融機構落戶後完成增資擴股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以正向激勵導向扶持金融企業發展。

三是加快建設大灣區重大金融平臺。通過進駐支援,每年安排1000萬元資金用於扶持在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提供服務的機構,給予單家進駐機構最高50萬元獎勵,推動保險市場互聯互通。

(二)著眼金融開放創新,打造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國際金融創新功能承載區

一是用好用足跨境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試點。通過跨境金融業務支援,對開展跨境結算、本外幣跨境資金池、跨境金融資產交易、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投資、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境外投資、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等跨境金融業務的企業,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援,用於扶持推動FT政策進一步落地開花、跨國企業集團結算中心建設、做大做優跨境投融資等。

二是著力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通過綠色金融業務支援,對開展綠色租賃、綠色保理業務,以及企業發行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助力綠色產業提質增效。

三是加快打造全球飛機租賃中心。通過融資租賃業務支持,對航空、航太、航運租賃業務,給予最高地方經濟貢獻95%獎勵,吸引更多飛機落戶南沙,助力進口貿易示範區建設。

四是大力培育一大批金融創新成果。通過特色創新獎勵,對特色金融創新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扶持;對自主研發並獲得上級榮譽的金融科技、數字人民幣創新應用,給予最高300萬元扶持;對企業獲得普惠金融、農村金融、數字金融等上級扶持資金的,給予最高300萬元資金配套支持,充分發揮金融改革承載地、試驗田引領作用。

(三)提升金融服務質效,護航南沙實體經濟高品質發展行穩致遠一是引導金融活水投向實體企業。通過股權投資支援,對股權投資企業投資本區實體企業的,最高給予1000萬元獎勵。對QFLP基金實際利用外資的投資額,疊加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二是著力降低區內企業融資成本。通過服務補貼,對商業保理、保險公司為本區企業提供服務的,給予最高補貼100萬元,用於降低實體企業相關費率。通過直接融資扶持,對實體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實現再融資、發行債券或證券化產品,最高給予600萬元獎勵。通過間接融資扶持,設立最高1億元規模的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對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投放的經營性貸款給予風險補償。三是加力推動區內企業上市發展。通過企業上市扶持,對本區後備上市企業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實現上市融資的,最高獎勵1300萬元;對上市企業股權激勵給予最高100%地方經濟貢獻獎勵。通過並購重組扶持,對企業並購控股上市掛牌企業或“新三板”掛牌企業的,最高獎勵500萬元。

(四)打造高端金融品牌,構建與國際接軌的優良金融生態和營商環境一是加強金融專業服務能力建設。通過服務平臺扶持,每年根據金融服務機構對南沙的貢獻情況,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支持金融領域行業協會、社團組織、民非單位、研究機構,以及高等院校發起設立的金融領域研究院(所、中心)等研究機構做大做強,提高金融專業服務水準、促進完善金融行業服務體系。二是營造金融交流合作良好氛圍。通過活動論壇補貼,對金融領域相關企業、專業組織、行業協會在本區主辦的有利於南沙金融高品質發展的活動,最高給予100萬元扶持,塑造南沙金融活動品牌,增強活動磁吸效應,全方位提升南沙金融的國際吸引力。

來源網址https://mp.weixin.qq.com/s/8VHR-vVBO7c3fN3YDZJt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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