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第一條 【目的】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關於支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品質發展的通知》(財建〔2021〕2號)等有關工作要求,加快培育和發展一批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進中小企業高品質發展,結合南沙區實際,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措施適用於工商註冊地、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及統計關係在南沙區,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中小企業;適用於《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22〕63號)所指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

  第三條 【引進獎勵】(一)對從廣州市以外遷入本區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享受市有關政策的基礎上,每家給予200萬元一次性扶持。

(二)對從廣州市以外引入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落戶本區的提質增效試點產業園區運營主體,獲得廣州市園區培育獎勵的運營主體,按市獎勵金額的50%給予配套獎勵。對聚集10家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產業園區優先推薦授予“專精特新園區”牌匾,並優先推薦申報省級以上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

  第四條 【企業評價認定獎勵】對經認定(覆核)的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企業,每家給予最高300萬元一次性扶持;對經認定(覆核)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每家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扶持。對經認定(覆核)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每家給予50萬元一次性扶持。

在本措施有效期內達到多個扶持檔次的,企業可逐級享受各檔次扶持,但累計享受扶持不超過最高檔次扶持標準。

  第五條 【成長突破獎勵】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年度工業總產值或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20億元,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且該獎勵的30%用於補貼企業高管骨幹人才,激勵保障高管骨幹人才發揮核心作用,促進企業穩步發展。

在本措施有效期內達到多個扶持檔次的,企業可逐級享受各檔次扶持,但累計享受扶持不超過最高檔次扶持標準。

  第六條【創新賦能】(一)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研發生產的產品列入國家、省、市相應部門出臺的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或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體指導目錄,並實現銷售,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扶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

(二)為激勵製造業中的規模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積極開展數位化轉型,支持申報南沙區人工智慧雲服務補貼資金。

  第七條 【產業用地支持】將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用地需求優先納入供地計畫,專門針對此類企業需求規劃切分並供應一批中小工業地塊,組織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方案,納入供地方案,實行“帶方案”招拍掛供應。向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出讓土地、分割轉讓產業用房時,所考核的投資強度與稅收貢獻等標準可調低不超過30%。探索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聯合拿地模式,拓展產業空間的創新舉措。

  第八條 【優化服務】(一)人才支援。一是人才入戶支持,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依法優先安排南沙區總量控制類入戶指標;二是人才子女入學支持,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南沙區義務教育相關政策統籌安排企業高管和高層次人才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二)用電支持。推薦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列入用電“優保”企業名單,推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列入用電“A類”企業名單,優先緩解此類企業用電問題,鼓勵企業趕工促產,提質增效,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三)精准服務。建立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精准服務機制,由鎮街實行特派專員提供一對一“保姆式”服務工作制度。

  第九條 【其他】享受本措施扶持的物件,須簽訂相關承諾書,若扶持物件違反承諾的,應將所獲扶持金予以退回,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印發之日,可參照本措施執行。

 

來源網址:https://www.gz.gov.cn/gfxwj/qjgfxwj/nsq/qfb/content/mpost_8723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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